潘功胜:中国正在制定金融稳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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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前线]2024/3/27 16:08:00 | ||
3月27日,在博鳌亚洲论坛2024年年会分论坛“深化亚洲金融合作”上,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出席并发表主旨演讲。 他提到,双边的货币互换是金融安全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双边货币互换既可促进双边贸易和投资,又是全球金融安全网有益的补充。如在国际金融市场动荡或一些国家发生银行业危机期间,主要经济体央行之间通过双边互换提供了紧急的流动性支持,有效缓解了全球金融市场的波动。 他提到,中国正在制定《金融稳定法》,着力构建权责对等、激励约束相容的风险处置责任机制,和科学合理的风险处置成本分担机制。亚洲金融安全网的建设需各方团结协作和积极建设。中国人民银行愿与各方充分交流,共同构建更有效的金融安全网。 以下为演讲全文: 尊敬的各位来宾: 大家上午好。非常高兴参加博鳌亚洲论坛年会。我想从全球、区域、双边和国别的角度就加强亚洲金融安全网谈几点看法。 从全球的层面,应继续推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份额改革,更好发挥IMF作为全球金融安全网核心的作用。昨天上午,IMF总裁访问中国人民银行,这也是我们昨天讨论的话题之一。 IMF是以份额为基础的国际金融机构。份额规模决定了IMF危机救助能力,份额占比决定了成员国在基 金组 织的投票权和获取融资的规模。 份额占比的调整对于IMF治理、代表性和合法性都至关重要。近期,IMF第16次份额总检查如期完成,各方将实现等比例份额增资,进一步增强了IMF的危机救助能力,但IMF当前的份额占比难以反映成员国在全球经济中的相对地位。开展份额占比调整是改善IMF治理结构,增强IMF履职能力的必然要求。 亚洲国家应合作推动IMF份额改革,尽快实现份额占比调整。为更好反映亚洲国家在全球经济中的相对地位,特别是提高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的话语权和代表性,亚洲国家可推动各方尽快就新的份额公式达成共识,为实现份额占比调整奠定基础,确保基金组织是基于规则的、真正践行多边主义的机构。 区域层面,稳步提高清迈倡议有效性,进一步体现本地区特色。 首先,坚持以维护区域金融稳定为宗旨完善清迈倡议。自2000年创立以来,清迈倡议不断改革升级,在资金规模、救助工具和区域经济监测上持续进步,是维护区域金融稳定的中坚力量。各方应继续聚焦金融稳定目标,进一步优化清迈倡议的功能,增强抵御外部风险的能力。 其次,清迈倡议应充分体现国际货币体系的新变化和本地区的特色。清迈倡议于2021年在美元贷款的基础上引入了本币出资条款,提供了更多的融资渠道和选择。各方正在讨论引入可自由使用货币的具体方式。这将进一步增强清迈倡议的地区特色,更好服务于本地区实际,充分挖掘使用可自由使用货币的潜力,提升出资的灵活性和可获得性。 此外,可探讨清迈倡议资本实缴和成立法律实体的可行方案。近年来业界、学界有观点提出成立新的法律实体以强化亚洲的金融安全网,各方也在探讨资本实缴的可能性,这反映了本地区的共同意愿。各方可就此进一步开展有益的探索,引入可自由使用货币也为资本实缴等后续改革提供了更多选项。 双边层面,继续发挥双边货币互换的积极作用。 双边的货币互换是金融安全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双边货币互换既可促进双边贸易和投资,又是全球金融安全网有益的补充。如在国际金融市场动荡或一些国家发生银行业危机期间,主要经济体央行之间通过双边互换提供了紧急的流动性支持,有效缓解了全球金融市场的波动。 亚洲的双边货币互换合作不断加深。随着亚洲经济一体化的深入,亚洲的本币结算需求上升,双边货币互换合作规模不断扩大。目前,东盟与中日韩(10+3)在区内的双边货币互换规模已超3800亿美元。 中国人民银行目前已与29个国家和地区的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签署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总规模逾4万亿元人民币,有效促进了跨境贸易和投资。中国人民银行对部分国家的双边的货币互换也构成了IMF牵头的国际纾困救助努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人民银行愿与亚洲各经济体继续深化货币合作,促进双边贸易和投资的便利化,为维护区域金融稳定贡献力量。 第四点是在国别层面,完善各国国内金融安全网的建设为亚洲经济体提高经济韧性和繁荣提供了重要保障。我简要介绍中国金融安全网建设的实践。 中国历来高度重视主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国内金融安全网的建设始终秉承“事前防范金融风险过度积累,事中、事后快速高效处置风险”的原则。 一是强化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稳健的金融机构是金融安全网的坚实基础。本世纪初,中国主动对几家国有大型银行实施改革重组并取得成功,几家大型银行已成为中国金融体系的中流砥柱,有力地支撑了中国经济的持续较快增长。 二是加强金融监管。金融监管是金融安全网的“第一道防线”。中国根据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的变化,适时优化调整金融监管体制,促进宏观审慎管理、微观审慎监管、行为监管等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三是强化处置资源保障。中国目前有存款保险基金、保险保障基金、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信托业保障基金,以及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均已有一定规模的积累。2015年中国建立的存款保险制度,目前执行的50万元偿付限额能为99%以上的存款人提供全额保障,实行风险差别费率机制,奖优罚劣促进机构审慎经营,并被赋予金融风险早期的纠正职能。 四是发挥好最后贷款人职能。中国人民银行在大型银行改革重组、金融风险处置和系统性金融风险防控中,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有力地维护了中国的金融稳定。 五是强化金融稳定的法治保障。中国正在制定《金融稳定法》,着力构建权责对等、激励约束相容的风险处置责任机制,和科学合理的风险处置成本分担机制。 亚洲金融安全网的建设需各方团结协作和积极建设。中国人民银行愿与各方充分交流,共同构建更有效的金融安全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