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亿重大资产重组获批,“南北船”合并再进一步
[商务前线]2025/1/8 15:34:00

   1月7日晚间,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发布公告称,国务院国资委等主管部门近日出具了有关批复意见,原则同意公司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重工)的重大资产重组总体方案。
   2024年9月3日,中国船舶和中国重工共同宣布,为进一步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和兴装强军主责主业、加快船舶总装业务高质量发展、规范同业竞争、提升上市公司经营质量,双方正在筹划由中国船舶通过向中国重工全体股东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中国重工。受此影响,
   9月18日晚间,中国船舶与中国重工发布了重组交易预案,本次交易的具体方式为:中国船舶以发行A股股票方式换股吸收合并中国重工,中国船舶为吸收合并方,中国重工为被吸收合并方,即中国船舶向中国重工的全体换股股东发行A股股票,交换该等股东所持有的中国重工股票。
   中国船舶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截至预案签署日,中国重工的总股本为22,802,035,324股,参与本次换股的中国重工股票为22,802,035,324股。参照本次换股比例计算,中国船舶为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发行的股份数量合计为3,044,071,716股。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中,中国船舶拟购买资产的交易金额为换股吸收合并中国重工的成交金额(交易金额=中国重工换股价格×中国重工总股本),约为11,515,027.84万元。本次交易构成中国船舶和中国重工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中国重工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中国船舶将承继及承接中国重工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吸收合并双方的业务将得到全面整合,实现规模效应及协同效应,存续公司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等将显著提升,业务及经营规模扩大。
中国船舶指出,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稳步推进相关尽职调查、审计、估值等各项工作。公司将在相关尽职调查、审计、估值等相关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及其他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据了解,中国船舶由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4.47%,中国重工由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4.53%,而中船工业集团与中船重工集团均由中国船舶集团100%持股。
   中国船舶是中国船舶集团核心主业上市公司,主要业务包括造船业务(军、民)、修船业务、海洋工程及机电设备等,业务主体为江南造船、外高桥造船、中船澄西、广船国际四家子公司,系国内规模最大、技术最先进、产品结构最全的造船旗舰上市公司。
   中国重工为领先的舰船研发设计制造上市公司,主要业务涵盖海洋防务及海洋开发装备、海洋运输装备、深海装备及舰船修理改装、舰船配套及机电装备、战略新兴产业及其他等五大板块。旗下拥有大连造船、武昌造船、北海造船等国际知名的现代化造船企业。
   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国船舶的实际控制人仍为中国船舶集团,最终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均未发生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