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发〔2020〕409号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11月20日(周五)收盘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8%,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 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不锈钢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7%,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5%;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事项按《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执行。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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