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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无缝碳钢和合金钢标准管、管线管和压力管启动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立案调查。与此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此案启动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美国商务部进行应诉登记。利益相关方应于2021年3月3日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并最晚于2021年4月14日就该案回复意见的充分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意见。 2009年10月14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无缝碳钢和合金钢标准管、管线管和压力管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2010年9月21日,美国商务部对中国的无缝碳钢和合金钢标准管、管线管和压力管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肯定性终裁。2010年11月10日,美国正式对进口自中国的无缝碳钢和合金钢标准管、管线管和压力管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继美国对上述涉案产品作出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后,美国于2016年3月16日第一次延长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的期限。(商务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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