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全国人大批准,2021年预算安排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4470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8200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6500亿元。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已下达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4267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8000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4676亿元。1—5月,各地已组织发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9465亿元,其中,9351亿元使用2021年债务限额,完成已下达债务限额的21.91%(一般债券3625亿元,完成45.31%;专项债券5726亿元,完成16.51%);114亿元使用2020年支持化解地方中小银行风险专项债券结转额度。组织发行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15998亿元(一般债券10134亿元,专项债券5864亿元)。 5月,各地组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8753亿元,其中,新增地方政府债券5701亿元(一般债券2181亿元,专项债券3520亿元);再融资债券3052亿元(一般债券2048亿元,专项债券1004亿元)。 ——从发行地区看,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行了地方政府债券,23个地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行了新增债券,20个地区发行了再融资债券。宁波、广西、四川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发行新增一般债券16.2亿元,浙江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发行新增专项债券8亿元。 ——从债券期限看,平均年限11.2年。一般债券4229亿元,平均年限7.9年,其中7年期债券发行量最大,占比38.4%;其余年限有1年期、2年期、3年期、5年期、10年期、15年期、30年期,发行规模占比分别为0.5%、0.5%、5.5%、17.8%、34.3%、1.5%、1.5%。专项债券4524亿元,平均年限14.3年,其中10年期债券发行量最大,占比23.1%;其余年限有1年期、3年期、5年期、7年期、15年期、20年期、30年期,发行规模占比分别为0.8%、6.1%、6.0%、14.8%、13.8%、22.8%、12.6%。 ——从发行利率看,平均利率3.43%。一般债券平均利率3.32%,专项债券平均利率3.54%。各地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1年期利率为2.59%,2年期利率在2.85%—2.90%之间,3年期利率在2.99%—3.03%之间,5年期利率在3.15%—3.23%之间,7年期利率在3.28%—3.40%之间,10年期利率在3.33%—3.43%之间,15年期利率在3.68%—3.78%之间,20年期利率在3.80%—3.90%之间,30年期利率在3.83%—3.91%之间。 ——从还本方式看,本月发行的221只地方政府债券中,山西、辽宁、吉林、湖北、深圳、广西发行27只本金分年偿还新增专项债券,共计580.9亿元;厦门发行1只1+1+1年可提前赎回债券10亿元;其他债券均采取到期一次性还本方式。 ——从资金投向看,新增一般债券分别用于医疗卫生、教育等社会事业529.31亿元,交通基础设施431.14亿元,乡村振兴、农林水420.39亿元,市政建设411.71亿元,棚改、老旧小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156.56亿元,生态建设、环境保护127.45亿元,自然灾害及其他104.89亿元。新增专项债券分别用于市政及产业园区基础设施1094.24亿元,棚改、老旧小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677.70亿元,医疗卫生、教育等社会事业670.08亿元,交通基础设施618.82亿元,乡村振兴、农林水170.89亿元,生态建设、环境保护131.61亿元,物流、能源基础设施及其他156.53亿元。
商务前线免责声明:
商务前线所提供的信息及资料除原创外,有部分资讯从网络等媒体收集而来,版权归原作者及媒体网站所有,商务前线力求保存原有的版权信息并尽可能注明来源;部分因为操作上的原因可能已将原有信息丢失,敬请原作者谅解,如果您对商务前线所载文章及作品版权的归属存有异议,请立即通知商务前线,商务前线将立即予以删除,同时向您表示歉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