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副主任兼上海市分行行长金鹏辉建议,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聚焦建设强大的中央银行机制,对中国人民银行法进行修订。 金鹏辉认为,综合来看,2003年修订的中国人民银行法已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人民银行履职需要。一方面,关于人民银行职责的规定不适应现实履职要求;另一方面,缺乏人民银行履职工具和手段的规定。 金鹏辉具体提出九方面建议:一是强调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金融宏观调控;二是完善人民银行履行职责规定;三是建立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四是完善金融稳定职责及手段;五是完善对金融市场的管理职责和手段;六是健全重要金融基础设施的监管制度;七是完善人民币管理规定;八是增强人民银行资产负债表持续健康稳定能力;九是健全人民银行的履职手段,加大对金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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