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发展改革局,广东国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报来《广东国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烧结机技改扩建项目节能报告》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我局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广东国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烧结机技改扩建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根据你司的节能报告及书面承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原2#步进式烧结机厂房区域,拆除改造厂房及屋顶,利旧原烧结厂房轴网,拆除尾部轴网,新建两层平台及屋顶;新建180㎡带式烧结机、环冷机、大烟道及环冷余热锅炉;改造原主控室、PD-2胶带机及通廊、S-1胶带机及通廊、LS-1胶带机及通廊、1#主抽风机;新建烧结环冷除尘管网、点火助燃除尘系统,改造机尾除尘器,配套的供配电、电力、仪表、通讯以及管网改造;本项目不增加炼铁、炼钢产能。项目建成后,可年产中压过热蒸汽(1.2MPa、245℃)203184吨,低压过热蒸汽(0.4MPa、170℃)27091.2吨。主要用能生产设备为点火炉、180㎡烧结机,以及主抽风机、环冷风机、余热循环风机、助燃风机等风机设备。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耗56477.44吨标准煤(当量值)、65445.83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电力消耗5460.54万千瓦时,烟煤35900吨,焦粉35600吨,高炉煤气9792万立方米,新水151286.4立方米。烧结工序单位产品能耗不高于44.84千克标准煤/吨。 三、请你司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及规范落实节能报告各项节能措施,优先选用能效标准领先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及设备。并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3331-2020)、《能源管理体系分阶段实施指南》(GB/T15587-2023)、《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规范,健全能源管理体系,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四、请你司根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请你司组织对项目节能相关情况进行验收,并将节能验收报告报我局和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留存,同时按照《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相关要求接入全省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定期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我局将适时组织开展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 五、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两年以上的,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项目如需变更,请按照《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能规〔2023〕3号)第十八条规定执行。
商务前线免责声明:
商务前线所提供的信息及资料除原创外,有部分资讯从网络等媒体收集而来,版权归原作者及媒体网站所有,商务前线力求保存原有的版权信息并尽可能注明来源;部分因为操作上的原因可能已将原有信息丢失,敬请原作者谅解,如果您对商务前线所载文章及作品版权的归属存有异议,请立即通知商务前线,商务前线将立即予以删除,同时向您表示歉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