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近日,各交易所发布了2019年国庆节期间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新浪财经汇总整理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一、郑商所对2019年国庆节期间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作如下调整:
(一)、自2019年9月27日结算时起,除菜籽、强麦外,其他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至10%,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调整至7%。
(二)、2019年10月8日恢复交易后,自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上述品种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期货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二、上期所规定自2019年9月27日(星期五)起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一)、20号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
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二)、10月8日(星期二)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上述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事项按《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执行。
三、大商所在2019年国庆节休市前后对各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作如下调整:
自2019年9月27日(星期五)结算时起,将铁矿石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至10%和12%;将棕榈油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为7%和9%;将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乙二醇和苯乙烯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为6%和8%;将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玉米、玉米淀粉和粳米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为5%和7%;将焦炭、焦煤、鸡蛋、纤维板和胶合板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2019年10月8日(星期二)恢复交易后,自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各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恢复至调整前的标准,即:铁矿石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恢复至6%和8%;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玉米、玉米淀粉、粳米、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和苯乙烯品种的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恢复至4%和5%;乙二醇品种的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恢复至5%和6%;焦炭、焦煤、鸡蛋、纤维板和胶合板品种的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对同时满足《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有关调整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的合约,其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按照规定数值中较大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