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全国两会代表委员认为,资本无序扩张不仅带来“伪创新”“大而不能倒”等风险隐患,而且可能加剧融资结构失衡、估值泡沫和对其他新兴行业“挤出效应”,影响技术创新。他们建议,持续完善监管机制,确保金融创新在审慎监管的前提下进行,规范市场行为,引导社会资本流入实体经济最迫切需要的领域。
警惕无序扩张带来风险隐患
“资本之所以存在无序扩张,是因为在市场日新月异的大背景下,传统的监管框架落后于市场的新变化。”全国人大代表、仕佳光子副总经理吴远大称,资本的无序扩张大多聚焦于流量变现,而不注重原创性和基础性创新,带有强烈的短期逐利性,可能会扼杀其他技术创新,对国家的科技创新战略发展不利。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行长徐诺金介绍,近年来,随着金融科技快速发展,我国平台公司和互联网机构利用资本监管薄弱之处,无视、规避监管,在金融领域进行资本无序扩张。比如,部分互联网平台在发展过程中,利用资本、技术和平台优势,以金融创新为旗号,规避金融监管,过度发展信贷业务;互联网平台借助雄厚资本实力,盲目追求金融牌照,通过投资控股的方式,涉足多类金融领域、跨界混业经营,发展成为具有金融控股公司特征的金融集团,形成“大而不能倒”的新型风险等。
资本决不能成为“脱缰的野马”。全国人大代表、阳光电源董事长曹仁贤表示,防范资本无序扩张,就是为了防范资本在单纯追逐利益的驱使下过度投机,出现风险和泡沫,严重阻碍实体经济的创新与发展,甚至带来社会问题。
加强宏观审慎监管刻不容缓
多位全国两会代表委员认为,加强对反垄断和资本无序扩张的管理与监督已刻不容缓。
吴远大说,监管层要不断完善法规建设,紧跟市场新事物的变化,甚至能够预判未来可能出现的风险,还应引导资本更加关注长期收益率。
在金融创新与金融科技监管方面,“金融科技本质上是一种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活动,应当依法依规纳入监管、持牌经营。”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主任、中国证监会原主席尚福林认为,应对“伪创新”“乱创新”予以严厉打击,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要持续完善监管体系,增强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适应金融数字化转型的发展趋势,结合国情,处理好金融发展、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的关系,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在加大对大型互联网平台的金融宏观审慎监管力度方面,徐诺金建议,一是从业务规模和关联性、是否直接或变相开展金融业务等角度,从防范金融风险和加强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的原则出发,将大型互联网平台纳入金融宏观审慎监管范围,依法依规加大宏观审慎监管力度。二是加强对大型互联网平台涉足金融行业的事前监管力度,明确准入标准、严格准入审核,防范好规避监管和监管套利行为。三是督促、引导大型互联网平台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充分发挥大型互联网平台在普惠金融等领域的正向作用,在增强市场竞争力的同时,服务好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
从资本市场建设的角度看,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证监会原主席肖钢认为,要有效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关键是把好“入口关”,对发行上市、再融资和并购重组的公司和项目,都应当依法从严审核,坚持金融创新必须在市场监管的前提下进行,同时对市场主体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引导资本为实体经济服务
多位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强调,反垄断和防范资本无序扩张并不是“反大企业”,而是要规范行为,促进市场健康发展,引导资本真正为实体经济服务。
曹仁贤认为,防范资本无序扩张,要以是否对实体经济有利作为判断标准,衡量资本扩张、资本创新的价值。
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此前强调,要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确保金融创新在审慎监管前提下进行。
在全国政协委员、申万宏源证券研究所首席经济学家杨成长看来,我国资本市场对现代要素、现代企业和创新型企业以及项目在定价评估上仍需要积累,不能简单地以贴标签的方式把所有行业归类至科技行业、创新行业或传统行业。此外,企业成长至一定规模,市场占有率提高,并不意味着企业质地健康,还要追求股权、净资产的回报率,要处理好股权融资和资产收益率稳定增长之间的关系。
为防范企业不正当竞争,可以考虑建立一种合理的激励、惩罚机制。徐诺金表示,应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包容审慎的金融监管环境,坚持所有金融活动必须依法依规全面纳入监管,加大对金融科技创新的鉴别和处置力度。一方面,鼓励、支持真实的金融创新;另一方面,对通过技术创新方式规避监管或未经许可变相开展金融业务的行为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