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7日发布公告,将于2023年9月25日起,开展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 根据公告,调整范围为2023年8月31日(含当日)前,中行已发放和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且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一是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时套数性质为首套住房贷款;二是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时套数性质为二套住房贷款及以上,但当前已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贷款政策。 对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贷款,公告显示,2019年10月7日(含当日)之前发放的贷款,如当地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简称“当地下限”)高于LPR,则将贷款加点幅度调整为当地下限;否则, 如贷款利率高于LPR则将贷款加点幅度调整为0(即LPR+0BP),如贷款利率低于LPR则不调整。 2019年10月8日(含当日)至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发放的贷款,如当地下限高于全国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简称“全国下限”),则将贷款加点幅度调整为当地下限;否则,如贷款利率高于全国下限,则将贷款加点幅度调整为全国下限(即LPR+0BP),如贷款利率低于全国下限则不调整。 2022年5月15日(含当日)之后发放的贷款,如当地下限高于全国下限,则将贷款加点幅度调整为当地下限;否则,如贷款利率高于全国下限,将贷款加点幅度调整为全国下限(即LPR-20BP),如贷款利率低于全国下限则不调整。 对于人行基准利率贷款,先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要求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再进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固定利率贷款先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要求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再进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良个人住房贷款暂不进行利率调整,待客户归还拖欠本金及利息、贷款状态恢复正常后,再进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 公告指出,对于符合条件的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客户无需提交申请,中行将统一通过批量调整的方式进行调整。中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集中调整,利率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对于符合条件的存量二套房及以上贷款,由客户向中行主动申请利率调整,并提供佐证材料,经中行审批通过后按照批量或单笔的方式进行调整。 具体来看,对二套及以上房贷且符合调整条件、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且完成LPR转换、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的房贷客户,可于2023年9月25日至10月22日(含当日)向中行提出申请。中行将于10月25日对已受理并审批通过的进行集中调整,利率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新华财经 余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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