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2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第2025/467/AD16R2号公告称,应欧亚经济联盟生产商申请,依据欧亚经济委员会第14号令,对原产于中国的油井管启动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7月~2025年6月。涉案产品的欧亚经济联盟税号为7304220001、7304220002、7304220009、7304230001、7304230002、7304230009、7304240001、7304240002、 7304240003、7304240004、7304240005、7304240006、7304240009、 7304291001、7304291002、7304291003、7304291009、7304293001、 7304293002、7304293003、7304293004、7304293009、7304299001和7304299009。 2014年3月31日,欧亚经济联盟对原产于中国的油井管启动反倾销调查。2015年8月18日,依据欧亚经济委员会第101号决议,欧亚经济联盟正式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12.23%~31.00%;同时与部分中国企业达成了价格承诺。2017年6月8日,欧亚经济联盟将上海海隆石油钻具有限公司从价格承诺企业名单中取消。2020年5月13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该案启动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2021年4月29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发布公告,依据欧亚经济委员会2021年4月27日第52号决议,决定维持欧亚经济委员会2015年第101号决议确定的反倾销税不变,有效期为五年,至2026年4月26日终止;与此同时,维持与中国部分企业达成的价格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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